
问:个人如何缴纳公积金?
答: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到线下网点申办,签订按月划扣缴存协议。后续将开通线上申请。(提醒:目前暂支持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邮储、交通、湖北、农商等8家银行一类储蓄卡。)
个人自主申报,选择确定缴存标准后,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从个人指定银行账户划扣资金缴存,划扣金额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按国家规定计息,本金与利息均属于个人所有。(缴存标准要求:缴存基数不低于当期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目前,个人申报缴存的,月缴存额不低于396元,不高于5334元。)
问:武汉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荆门买房吗?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提供缴存账户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有1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不受理职工离异半年以内购房贷款申请,特殊情况参照《关于部分职工离异未满半年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批复意见》执行);
5.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7.有中心认可的担保人或抵(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