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物业如何规范? 五个文本作示范

房天下  2017-10-30 16:08

近日,市房管局传来消息,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该局正式启用湖北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五个示范性文本,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引导物业服务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启用,将在今后的物业管理活动中,有效确立物业管理活动既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经营性活动,又是业主花钱买服务的住房消费行为。要在业主中进一步树立“谁受益,谁付费”“付多少钱,享受与付费水平质价相符的服务”及“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意识,以确保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维持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业主大会做出决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也是解决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纠纷的最直接依据,是业主维护权益的基础。

增强业主自律意识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启用,就是为了建立业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律机制,履行物业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在物业管理的活动中,业主在拥有权利的同时又必须履行有关义务;业主有权参与制订、修改业主公约,但同时也有履行公约的责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同时也有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责任;业主在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合同的同时,也有责任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规章制度。业主、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责任制落实,直接关系到小区物业管理的健康运行。

明确各方公约责任

物业管理涉及多个业主,业主之间既有个体利益,也有共同利益,单个业主的个体利益,应当服从大多数业主的整体利益。业主公约是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权利与义务的自律性规范,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一些重大事务的共同性约定,是多个业主之间形成的共同意志和行为准则。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做出约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只有所有业主共同遵守业主公约,才能建立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秩序。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房产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