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放开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等16项中介服务收费,政府不再管理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放开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等16项中介服务收费,政府不再管理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本次放开的16项中介收费,此前,这些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市物价局要求,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应合法经营,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行业协会要依法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各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以任何特殊理由限制或指定中介服务。同时,市物价部门要求相关中介服务收费单位应按要求到物价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的注销或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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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的16项费用为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包括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和房屋买卖代理收费)等2项房地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专利代理服务、报关服务、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航危天气报服务、煤炭地质勘探、金银饰品委托检验、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涉外收养服务、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等10项专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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